1. 延期4小时以内还车,客户需在还车时支付超时费用;
2. 延期4小时以上还车,请在租期届满前6小时致电提出续租申请,续租成功与否视车辆调配情况、客户租期类
型而定:
(1) 原租期1-15(含)的:如续租后总租期(已租+续租)超过15天(含),请在**5天结束前亲自光临婺源租车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、
结算,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;
(2) 原租期15(不含)-30天(含)的:
不允许电话续租,请在租期结束前亲自光临婺源租车完成上次租车的验车、结算,并重新办理租车手续。
(3) 如租期超过15天,每15天需驾车回门店验车一次;
(4) 续租租金按续租时的正常车辆租金价格计费;
(5) 婺源租车均可办理续租手续,无异地或异店续租手续费;
(6) 续租车辆请归还到**租车的门店,如归还到其他门店或城市,需支付异店或异地还车费。
3. 客户未按规定办理续租手续,或未经通婺源租车同意而强行不还车的,婺源租车有权立即收回车辆,且按超期部分租金(车辆
租金、超时收费、GPS、儿童座椅等增值服务费)的300%收取违约金;在租车城市以外地区收回车辆的,客户需加付异地
还车费及通惠达租车由此付出的其他费用。